豫水行许字〔2009〕199号 关于对南阳鸭河口电厂三期(2×1000MW)工程占用鸭河口水库灌溉水源补偿方案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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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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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鸭河口电厂三期工程筹备处:
本机关于2009年11月5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对《南阳鸭河口电厂三期(2×1000MW)工程占用鸭河口水库灌溉水源补偿方案》(以下简称《补偿方案》)的报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的规定,经专家评审,已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