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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9-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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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河南省镇平县淇河西刘堂~连庄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宛水计〔2009〕48号)收悉,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专家对《河南省镇平县淇河西刘堂~连庄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专家审查意见,已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