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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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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叶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09年7月14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焦桐高速公路叶县至舞钢段跨越澧河桥梁工程建设项目的请示(平叶舞高速〔2009〕84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桥梁跨河设计方案、防洪评价报告和省沙颍河工程管理局初审意见,已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