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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行许字〔2009〕124号 关于对郑州市G107辅道至中信路(南三环东段)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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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南三环东段工程建设项目部:

本机关于2009618日受理你部提出的关于对郑州市G107辅道至中信路(南三环东段)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批复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条及其配套法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已批复。

 

                            二○○九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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