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09〕118号 关于对许家沟尾矿库尾矿渣输送管道穿越洛河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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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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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致先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09年5月21日受理你公司《关于许家沟尾矿库尾矿输送管道及尾矿库回水管道穿越洛河工程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的请示》(卢致矿字〔2009〕1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管道工程建设方案、《防洪评价报告》和三门峡市水利局意见,已批复。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