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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行许字〔2009〕62号 关于对郑州至汤阴成品油管道穿越卫河共产主义渠及滞洪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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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鲁皖管道二期项目经理部

本机关于2009331日受理你单位《关于办理郑州至汤阴成品油管道穿越新乡段河道及滞洪区相关手续的请示》(鲁皖管道二期新乡[2009]19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管道工程穿越方案、《防洪评价报告》和新乡市水利局意见,已批复。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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