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双公示 > 行政许可
豫水行许字〔2009〕89号 关于对卢氏县洛河支流沙洛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9-05-10

点击数:


三门峡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三门峡市卢氏县洛河支流沙洛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报告》(三水〔200917号)收悉,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三门峡市卢氏县洛河支流沙洛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专家审查意见”,已批复。

 

二○○九年五月六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