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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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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呈报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柳青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请示》(新水计〔2008〕22号)收悉,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柳青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审查意见”,已批复。
二○○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