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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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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呈报河南省共产主义渠卫辉段近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新水计〔2009〕8号)收悉,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河南省共产主义渠卫辉段近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已批复。
二○○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