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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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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苍龙涧河芦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报告》(三水〔2009〕20号)收悉,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苍龙涧河芦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审查意见”,已批复。
二○○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