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09〕29号 关于对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氯碱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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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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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机关于2009年2月24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氯碱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报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15号令)的规定,经专家评审,已批复。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