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双公示 > 行政许可
豫水行许字〔2009〕8号 关于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50万t/a铝土矿脱硅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9-02-19

点击数: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本机关于20091 9 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50t/a铝土矿脱硅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评审、批复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已批复。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