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09〕17号 关于对沙河大庆路桥和贾鲁河建设路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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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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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本机关于2009年1月13日受理你单位《关于沙河大庆路桥和贾鲁河建设路桥建设项目的请示》(周公用〔2008〕158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跨河桥梁建设方案、《防洪评价报告》及周口市水务局初审意见,已批复。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