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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行许字(2008)372号 关于叶县老金山东石包矿区至舞钢市铁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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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远航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08年12月6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叶县老金山东石包矿区至舞钢市铁矿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评审、批复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已批复。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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