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双公示 > 行政许可
豫水行许字〔2008〕302号 关于对沈丘县沙颍河大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8-12-22

点击数:


沈丘县交通局

本机关于2008年9月2日受理你单位《关于沈丘沙颍河大桥建设项目的请示》(沈交〔2008〕87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沈丘县沙颍河大桥设计方案》、《防洪评价报告》及周口市水务局意见,已批复。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