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08〕358号 关于对平顶山第二发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昭平台水库取水口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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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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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投平顶山鲁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机关于2008年11月7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平顶山第二发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昭平台水库取水口工程进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许可的请示”,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平顶山市水利局初审及专家评审意见,已批复。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