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08〕354号 关于对国道107省农科院至黄河大桥北段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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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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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公路管理局:
本机关于2008年10月23日受理你局提出的关于对国道107生农科院至黄河大桥北段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审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已批复。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