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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行许字〔2008〕298号 关于对光山县泼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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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本机关于2008年9月22日受理你局提出的“关于泼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开工的请示”。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许可如下:

一、泼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已经成立,初步设计已由河南省发改委批复(豫发改设计〔2007〕1564号),工程年度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到位,监理单位、工单位已经通过招标确定并签定了合同,质量监督手续已经办理,现场施工准备满足工程开工需要,符合《河南省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豫水计〔2001〕163号)关于开工条件的要求。经研究,同意泼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开工。

二、请你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工程项目实施,做好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主动接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完工后,由省水利厅主持竣工验收。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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