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双公示 > 行政许可
豫水行许字〔2008〕229号 关于对潢川县夹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8-10-07

点击数:


信阳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报送夹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信水管〔200838号)收悉,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专家对《信阳市潢川县夹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已批复。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