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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行许字〔2008〕242号 关于登电集团粉煤灰综合利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水土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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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登电兴业水泥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08年8月21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登电集团粉煤灰综合利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评审、批复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已批复。 

二○○八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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