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08〕240号 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沁阳市虎村铝土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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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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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
本机关于2008年7月29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沁阳市虎村铝土矿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已批复。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