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双公示 > 行政许可
豫水行许字[2008]64号 关于对漯河市太行山路跨越澧河桥梁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8-05-20

点击数:


漯河市市政管理处:

本机关于2008310日受理你单位《关于漯河市太行山路跨越澧河桥梁工程建设项目的请示》(漯市政〔20084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河南省沙颍河工程管理局意见及《防洪评价报告》,已批复。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