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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行许字〔2008〕60号 关于对禹州电厂二期500千伏送出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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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禹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机关于2008325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禹州电厂二期500千伏送出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已批复。

一、禹州电厂二期500千伏送出输变电工程为禹州电厂二期的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工程起点为禹州电厂,终点为拟建的许昌500KV变电站,线路全长54.5km,途经禹州市、长葛县、许昌县;共有杆塔137基(其中直线自立塔110基,耐张转角杆塔27基)。工程总占地面积为5.94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3.28hm2,临时占地面积为2.66 hm2。估算土石方量为:挖方73800m3,填方73800 m3;工程计划建设期为20084--200812月,工程总投资14449.9万元。

线路沿线地貌为颍河冲洪积平原(许昌500KV变电站郭连乡段)和丘陵地貌,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年降水量为650.6mm,多年平均气温14.5,年平均风速3.2m/s。水土流失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线路部分段分别穿越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告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预防保护区范围。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我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防治工程建设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十分重要。

二、同意方案的编制深度为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度。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项目区概况介绍清楚;方案编制原则正确,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评价较全面;方案实施进度、保障措施基本可行;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主体工程完工后的第一年,即2009年,届时方案确定的建设期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应全部按设计要求建成并发挥功能,达到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要求。

四、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和结果。经预测,工程建设期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1.35hm2,可能产生水土流失总量430.32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322.41t

五、基本同意本工程设计水平年时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治理率达95%,水土流失治理度达8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植被恢复系数达95%,林草植被覆盖率达20%

六、同意该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955hm,其中项目建设区5.94hm2,直接影响区0.015hm

七、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2个防治分区,分别为平原线路区、缓丘陵线路区两个类型,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和分区防护措施。线路走径应避免大面积砍伐林地和大面积的房屋拆迁;跨越林地时应采用高塔跨越方案,减少树木砍伐量;塔基施工时临时堆土要认真落实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复耕或恢复植被。

八、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九、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和方法,同意采取现场巡测的方法进行监测。

十、同意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原则及方法。方案新增投资65.41万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费12.2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025万元。

十一、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本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应报省水利厅备案。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与监督,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认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工程监理工作。委托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须由具有水土保持监理资质的人员承担,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3、定期向工程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4、建设单位要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程投入运行之前及时向河南省水利厅申请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二○○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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