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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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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开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07年8月23日受理你局提出的关于申请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郑州境段)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报告,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已批复。
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