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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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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交通局:
本机关于2007年8月30日受理你局提出的关于郑州市铁魏公路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的请示,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已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