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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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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自来水公司:
本机关于2007年8月9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南召县第二水厂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报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15号令)的规定,经专家评审,已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