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08年1月18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新乡渠东热电厂一期(2×300MW级)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报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15号令)的规定,经专家评审,许可如下:
一、《新乡渠东热电厂一期(2×300MW级)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对论证区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开发利用情况、建设项目取水可靠性、用水合理性、退水情况及其对水环境的影响、建设项目取水对区域水资源状况和其它用水户的影响、水资源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分析和论证,内容全面,资料翔实,方法正确,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的要求。
二、同意《报告书》根据当地水源条件和建设项目取用水情况选择新乡市城市规划区作为水资源论证区;同意《报告书》根据工程规划取水、退水对区域水资源环境和用水户的影响,确定其水资源论证工作等级为一级。
三、同意该工程采用新乡市骆驼湾污水处理厂中水作为生产用水补充水源,利用新乡市中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孟营水厂(原新乡市自来水公司四水厂)贾太湖蓄水池原水作为厂区生活及消防用水水源和备用水源。该取水方案符合国家水利产业政策,体现了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水源选择合理。
四、同意该工程设计的主要用水指标。1000MW水耗率0. 77m3/s,系统复用水率97.8%,用水指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该工程规划建设2×300MW热电联产机组,在正常水源供水情况下,设计生产用水按年运行5000h计算,年净需水量827万m3(1654 m3/h,3.97万m3/d),考虑5%的损耗后,年取水量868万m3(1736 m3/h,4.17万m3/d)。厂区生活及消防用水取水量20 m3/h,年取水量18万m3,合计年取水量886万m3。
新乡市骆驼湾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处理能力15万m3/d,现状污水处理可达到10.37万m3/d,考虑豫新电厂备用水源3.65万m3/d后,仍可保证电厂4.17万m3/d的水量需求。中水经深度处理后,水质可满足电厂循环冷却用水和锅炉补充水要求。
贾太湖蓄水池调蓄库容180万m3,能够满足电厂正常生活、消防用水要求。在改变蓄水池调蓄方式条件下能满足电厂应急备用水量250万m3(备用期按两个月考虑)要求。
同意新乡渠东热电厂一期工程“以大代小”(2×300MW供热机组)项目生产用水年取用新乡市骆驼湾污水处理厂中水868万m3;同意其生活、消防用水年取用新乡市中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孟营水厂贾太湖蓄水池原水18万m3。同意其以贾太湖蓄水池原水作为备用水源,年取水量250万m3。
六、同意该工程退水(135m3/h)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新乡市骆驼湾污水处理厂。
七、该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节水政策,加强用水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新建项目的“节水三同时”制度。
八、该工程竣工后,由我厅组织对其取、用、退水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九、该工程验收合格后,电厂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取水许可有关手续,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
二○○八年三月七日
抄送:河南省水政监察总队,新乡市水利局,新乡市骆驼湾污水处理厂,新乡市中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