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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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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水利局:
本机关于2007年12月26日受理你局提出的“关于金堤河张庄提排站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的请示”,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已批复。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