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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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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窄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本机关于2007年11月13日受理你局提出的关于窄口水库除险加固一期工程项目开工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按照水利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已批复。 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