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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行许字〔2007〕59号 焦作东区2×300MW级热电联产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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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东区热电联产项目筹建处

本机关20071018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对《焦作东区2×300MW级热电联产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报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15号令)的规定,经专家评审,已批复。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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