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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行许字〔2007〕56号 范辛铁路对白龟山灌区影响评估方案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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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辛铁路建设管理中心:

本机关于2007820受理你中心提出的《关于申报范辛铁路对白龟山灌区影响评估方案》的报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的要求,经专家评审,已批复。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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