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07]31号 晋东南—南阳段1000KV交流输变电线路工程项目跨伊洛河初审意见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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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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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水利局
本机关于2007年7月4日受理你局关于对晋东南~南阳~荆门1000kV输电线路跨越伊洛河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报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你局初审意见及《防洪评价报告》,已批复。
二○○七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