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07]13号 关于对华新水泥(信阳)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07年5月24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华新水泥(信阳)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报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规定,已批复。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抄送: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环保局,信阳市水利局,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