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双公示 > 行政许可
豫水行许字[2007]7号 黄河水泥厂辉县市井南凹矿区水泥灰岩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7-07-03

点击数:


河南省新乡市黄河水泥厂:

你公司《关于评审、批复〈河南省新乡市黄河水泥厂辉县市井南凹矿区水泥灰岩矿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黄河水泥〔200710号)收悉,依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已批复。

 

二○○七年六月一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