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南水北调办关于开展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专项工作检查的通知
豫水政资[2016]96号
郑州、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南阳、周口市人民政府,邓州市、滑县人民政府:
今年8月和9月,国务院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评估考核技术组和行政组,先后两次到我省有关市县实地检查了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落实、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建设、地下水源置换以及自备井封填等情况。为落实国务院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评估考核组要求,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受水区地下压采工作的函》(豫水政资〔2016〕222号)。为保障按期完成国务院明确我省的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任务,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有效治理地下水超采问题,加大南水北调水利用力度,加快推进南水北调用水计划的落实,经研究,决定近期对受水区各地地下水压采等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编制情况以及2016年度压采计划落实情况;
(二)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地下水压采替代水源工程、管网配套工程以及地下水开采井封填工程、计量监测工程建设情况;
(三)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封停情况;
(四)南水北调受水水厂建设及取水许可手续办理情况;
(五)南水北调用水计划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分为自查和重点抽查两个阶段。
自查阶段:各地进行自查,并按照检查内容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包括当前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三部分。自查报告于10月31日前上报省水利厅、住建厅、南水北调办。
重点抽查阶段:11月上旬。省水利厅、住建厅、南水北调办分成3个工作组,检查方式为召开汇报会和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地接本通知后,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检查准备工作。
联系人:杨向明
电 话:0371-65571273
邮 箱:yangxiangming@hnsl.gov.cn
今年8月和9月,国务院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评估考核技术组和行政组,先后两次到我省有关市县实地检查了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落实、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建设、地下水源置换以及自备井封填等情况。为落实国务院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评估考核组要求,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受水区地下压采工作的函》(豫水政资〔2016〕222号)。为保障按期完成国务院明确我省的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任务,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有效治理地下水超采问题,加大南水北调水利用力度,加快推进南水北调用水计划的落实,经研究,决定近期对受水区各地地下水压采等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编制情况以及2016年度压采计划落实情况;
(二)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地下水压采替代水源工程、管网配套工程以及地下水开采井封填工程、计量监测工程建设情况;
(三)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封停情况;
(四)南水北调受水水厂建设及取水许可手续办理情况;
(五)南水北调用水计划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分为自查和重点抽查两个阶段。
自查阶段:各地进行自查,并按照检查内容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包括当前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三部分。自查报告于10月31日前上报省水利厅、住建厅、南水北调办。
重点抽查阶段:11月上旬。省水利厅、住建厅、南水北调办分成3个工作组,检查方式为召开汇报会和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地接本通知后,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检查准备工作。
联系人:杨向明
电 话:0371-65571273
邮 箱:yangxiangming@hnsl.gov.cn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