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功能区划现状调查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水务)局:
《河南省水功能区划报告》是由河南省水利厅会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按照《全国水功能区划技术大纲》结合河南省实际编制划分,于2004年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对于加强河南省水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部分水功能区性质和定位发生了变化。经研究,省水利厅决定对已经发生重大功能性改变的水功能区进行重新复核,为及时调整不合理的水功能区划及水质管理目标提供依据,以满足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需求,更好地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水务)局要尽快组织对本辖区内的水功能区划情况进行调查复核,并提出调整意见,填写河南省水功能区划调整意见征集表,于2016年9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省水利厅,同时报送电子档。
联系人:李明 0371-65953211
电子邮件:liming@hnsl.gov.cn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