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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碧水工程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水政水资源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时间:201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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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单位

    2015年12月31日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豫政201586号),2016年3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6年度河南省碧水工程实施方案》(豫政办201635号),并相继明确了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其中,《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明确省水利厅牵头或会同有关部门牵头负责的主要任务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环境准入)、控制种植业污染(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控制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取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提高用水效率(落实万元工业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抓好工业节水、发展农业农村节水)、保障环境流量(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保障河流环境流量)、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六类10项,涉及其他部门牵头、水利部门参与的46项。《2016年度河南省碧水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省水利厅负责的主要任务有:防治地下水污染(负责编制自备井封井方案)、保障河流环境流量(制定维持生态环境河道清单、制定闸坝联合调度相关办法)两类3项。省水利厅已编制了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和专项方案(见附件),将牵头负责的八类13项主要任务进行了分工落实,并拟定了工作措施,提出了2016年度工作任务的进度安排。

碧水工程行动涉及全省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地方履行属地责任、部门强化行业管理”的明确要求,请各市县水利部门以碧水工程行动计划中水利部门牵头负责的主要任务为重点,结合当地政府制定的碧水工程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参照省水利厅制定的实施方案和专项方案,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分工,落实措施。对于其他部门牵头、水利部门参与的,要密切协作,做好配合。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上下努力,齐抓共管,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

 

附件:河南省水利厅碧水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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