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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水政水资源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时间:201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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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洛阳市、许昌市、南阳市、焦作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驻马店市、兰考县、汝州市、固始县、邓州市、鄢陵县、禹州市水利(务)局、财政局: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江湖湖库水系连通项目申报事宜的通知》(办财务〔2016〕7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2016年度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国家和省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市县为实现改善和提高河流水动力条件,增强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恢复自然岸线等目标,需要组织实施的江河湖库调水引流、清淤疏浚、涵闸修建及改造、生态护坡护岸、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项目,优先考虑水系连通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满足“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符合相关流域、区域规划要求,符合《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水资源〔2013〕1号)、《水利部关于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规计〔2013〕393号)的要求。

(二)项目重点解决城乡水生态问题,兼顾水资源配置和防洪排涝。项目实施能够改善区域水系的完整性、水体的流动性、水质的良好性、生物的多样性、文化的传承性,不存在污染转移、洪水灾害转移等负外部性。

(三)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具备当年开工实施条件;地方建设资金已落实。

(四)项目未纳入中小河流治理规划,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资金渠道未安排资金支持。

(五)每个试点申报的项目数国家级试点原则上不超过2个,省级试点1个。

三、申报程序和相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是各市、县水利部门。各市、县水利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附件1、2、3要求,填报《2016年度项目申报表》、《2016年度申报项目汇总表》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联合上报省水利厅、财政厅。

(二)各市、县水利、财政部门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2016年度申报项目文件及相关材料电子文件发送至liming@hnsl.gov.cn,并纸质材料邮寄省水利厅、省财政厅,项目申报以电子文件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进行审核筛选后,报送水利部、财政部,同时抄送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核。

联系方式:

省水利厅水政水资源处

联 系 人:李 明

联系电话:0371-65953211 13838335556

邮    箱:liming@hnsl.gov.cn

省财政厅

联 系 人:李云艳

联系电话:0371-65808706

 

    附件1:2016年度中央补助项目申报表

    附件2:2016年度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3: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 4: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绩效目标审核表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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