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水利公文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5-2016年度全省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农村水利处

时间:2015-10-27

点击数: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水务)局: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举措,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抓住冬春有利时机,动员和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按照水利部水农〔2015〕371号文件要求和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兴水惠民决策部署,按照水利部关于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增加投入,整合资源,强化管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构建大中小微并举、蓄引提排并重的水利工程体系和完善的管理体系,为保障粮食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以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指标

    (一)资金投入。计划总投资320.1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35.25亿元,省级投入69.19亿元,市级投入32.2亿元,级投入43.7亿元,级投入3.52亿元,群众和社会资金投入36.32亿元。

    (二)投工投劳。农民投工投劳1.6亿个工日,出动机械台班985.99万台(套)。

    (三)完成工程量。土石方5.36亿立方米,修复水毁工程8245处,新修防渗渠道6265.54公里,渠系建筑物除险加固、改造41323处,新修加固堤防1221.55公里,疏浚河道3145.61公里,清淤沟渠24140.57公里,建设村镇供水工程2593处,水库除险加固351座,新修水库2座,新修塘坝、堰闸1662处,维护塘坝、堰闸7409处,新修水池、水窑3591处,维护水池、水窑387处,新修灌溉机井90570眼,维护灌溉机井33295眼,新修泵站489处,维护泵站391处。

    (四)综合效益。新增供水能力95978.66立方米,新增灌溉面积525.0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36.57万亩,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507.99万亩,新增、改善除涝面积636.29万亩,新增旱涝保收田面积507.2万亩,新增年节水能力36011.79立方米,治理水土流失870.47平方公里,新增供水受益人口852万人,改造中低产田235.87万亩,新增水电装机容量7.72万千瓦。

    三、建设重点

    各地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重点,特别是要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水利年度建设任务,具体如下:

   (一)全面完成“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任务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政府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落实配套资金,倒排工期,确2015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2015年度项目主体工程,年底前全面通水,解决682.31万农村居民和152.65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全面完成中央支持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区域水质检测中心建设任务。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提高农村集中供水比例和水质合格率。继续完善和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地用电税收优惠政策,创新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机制。

    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力度,确保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当年中央投资年底前完成90%以上,20163月底前全面完成。加快在建大中型灌区建设步伐,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新建一批灌区,努力扩大灌溉面积。积极推进引黄调蓄工程建设,提高灌溉用水的保障能力。对已建大中型骨干工程建设,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县等项目,发展田间工程配套,提高灌区综合效益

    )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选择低压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形式,大力发展节水灌溉2015年全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507.2万亩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加快施工进度,完成好规模化节水增效示范项目建设。实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研究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加快形成农业节水倒逼机制,积极探索和规范农业节水量交易。

    着力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坚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两手发力,以县级农田水利建设等规划和冬春农建实施方案为主要依据,着力搞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强田间终端用水设施配套、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和1-5万亩灌区配套改造,加大山丘区“五小水利”、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力度同时,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鼓励农民、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管护等措施,解决好农田水利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加快重点工程和防洪薄弱环节建设继续抓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等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加快投资计划执行,确保年底前重大水利工程完成年度投资90%以上,其他中央安排资金的水利项目完成80%以上。年底前基本完成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成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年度建设任务,并及时组织做好相关工程验收工作。对水毁灾损的水利工程,要充分利用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的有利时机,倒排工期,限期修复,确保春播春种和安全度汛。

积极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考核与监督。认真实施好革命老区水保重点建设工程、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丹江口库区水保工程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建设及病险坝除险加固,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大水土流失监控和生产建设项目水保监督力度。加快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搞好河道清淤疏浚、河塘整治和引排水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农村水生态环境建设。

    )保障抗旱用水需求。继续加快实施《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中安排我省的抗旱规划项目加大抗旱投入力度,重点水源、应急备用水源、引调提水工程等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综合防灾减灾综合体系。认真分析近年来干旱规律和灾情特点,总结抗旱经验教训,密切关注旱情发展趋势,完善各类抗旱预案方案,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和计划用水,大力推广先进节水灌溉技术和设备,统筹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要,科学应对干旱灾情。

四、主要措施

    各地要牢牢把握“四化同步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保障体系,推动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顺利开展和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以全面落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逐级落实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切实把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投资计划、建设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问责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而导致建设进度滞后、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搞好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工作,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努力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工程建设提供良好条件各地要按照统筹规划、系统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建管并重、协调推进的原则,依托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和年度各类支农涉水项目资金计划,制定完善本地区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深化改革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落实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以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或水利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发文等方式,及时把年度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指标、任务和建设内容,逐级分解落实到县乡、村组和具体项目。

    (二)探索建立多元投入机制继续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投资、民办公助、社会融资、群众自愿出资等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机制,切实加大水利投入。各地要紧抓国家加大水利投入的机遇,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水利发展各级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切实把水利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资作为应保必保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增加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要通过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及统筹、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农机具购置补贴、财政贴息、金融支持等政策以及竞争立项、先建后补等机制,撬动社会资本特别是农民、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投入冬春农田水利建设。要制定发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清单出台优惠政策以及采取项目建设投资者和工程运营者合理收益政府“兜底”的办法,探索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等改革措施,试点示范运用市场机制拓宽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投融资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营。要充分用好过桥贷款、开发性金融、专项债券等金融支持政策,缓解水利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

   创新组织发动机制在传承以往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的基础上,创新组织发动机制,切实调动基层政府和各类受益主体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各地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选择农田水利建设的示范区(示范片),通过集中资金投入,连片配套改造,实现农田水利建设由分散投入向集中投入转变,充分发挥典型引路、样板激励和示范带动作用。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展情况与水利项目安排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规划对各方资源和力量的统筹整合作用,保证工作的整体性和连续性。通过完善“红旗渠精神杯”竞赛办法等激励机制调动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组织参与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促进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河南的粮食生产做出新贡献。

    (注重工程建设质量。牢固树立以质取胜的理念,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做到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效益、以质量求安全、以质量求形象。在加快水利工程建设进度的同时,要切实保证建设质量。要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督下的项目法人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的质量管理体制,严格执行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切实加强质量监督。各级水利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检测工作,发挥其在工程实体质量管理中的关键作用,特别要加大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民生水利工程的专项检测,确保质量不出问题。项目建设中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保证工程实施有序开展,堵塞在程序方面出现质量问题的漏洞严格执行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强化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保证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检验,保证每一个项目都是精品工程。

    强化全程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四个安全”的重要保障,要贯穿于大规模水利建设的全部过程和各个领域。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稽察等部门的作用,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要加快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及时录入、更新、完善相关数据和资料,做到工程上图、数据入库,建立工程数字化档案,全面实现建设方案、资金下达、工程进度、项目验收和运行管理等信息实时更新、动态监管,推进农田水利工程信息化、科学化、高效化管理。地要成立水利工程检查督导组,进一步完善督查方法,充实督查内容,优化督查手段,加强督查力量,增加督查密度,切实提高督查效果。

   创新运行管理机制。工程建成后,为充分发挥效益,必须强化运行管理。各地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区分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投资来源的工程,落实工程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健全管护制度。在巩固和深化国有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足额落实公益性水利工程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加快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逐处落实工程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实现大中水利工程专业机构管理,小型水利设施“以大带小、小小联合”管理、委托管理以及受益群众、村组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管理全覆盖。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能力建设,规范和创新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多元化发展。积极培育防汛抗旱、灌溉排水、农村供水等专业化服务队伍,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管护工程。

   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要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大力宣传中央和我省有关决策部署和举措,大力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进展和新成效,大力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创造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特别是一些高含金量的政策和强针对性的机制,大力宣传组织发动群众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典型事例和人物,营造全社会关心、各部门支持和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良好氛围。各地在推进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时,要于每月15日、27日上报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发现好的做法、先进事例等及时以文字形式上报厅农水处。

全省工程量(表二).xls
全省工程效益(表三).xls
全省投资(表一).xls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