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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单位: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时间:201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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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按照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3〕169号)的总体部署和河南省水利厅、财政厅《河南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豫水管〔2014〕56号)的具体要求,我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分类实施、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以睢阳区、鲁山县2个国家级改革试点县验收、总结、推广为重点,通过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改革促进会,加强督查指导,“以点带面”、“以点促面”,强力推进试点县和全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截止目前,我省各项改革任务按照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和进度安排基本完成,整体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河南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共涉及164个县(市、区开发区、示范区),目前,全省共有60个县(市、区)出台了县级实施方案;睢阳区、鲁山县2个国家级改革试点县改革任务于2014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2015年1月省水利厅完成了2个改革试点的验收;省级改革试点县共7个,其中,辉县市、嵩县、栾川县3个县改革任务于2015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夏邑县、平桥区、镇平县、陕县4个县于7月底前基本完成。省水利厅正在组织开展省级改革试点县总结验收工作,其中辉县市的验收工作已于8月13日完成。

全省共有小型水利工程数量974.5万个,其中9个试点县的9.6万个工程中,已明晰产权并颁发产权证书9.3万个,完成率97.8%;9.1万个工程建立健全了管护制度,9.1万个工程落实了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率94.3%;6.7万个工程制定了管护经费保障政策,5.6万个工程建立了财政补助经费奖补机制;工程共落实管护经费7998.6万元,占应落实经费9489.9万元的84.2%;6.7万个工程明确了管理模式。其中,小型水库已明晰产权的200座,完成率99.5%;颁发产权证书的170座,占明晰产权水库数量的85%;落实管护经费757.1万元,占应落实经费920.5万元的82.2%。

二、存在问题

1、部分地方政府领导重视不够。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由县级以下基层完成,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涉及多方利益,必须由政府主导,水利牵头,发展改革、财政、编委、国土等部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才能完成。由于部分地方县级政府主要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推动起来难度较大。

2、改革进展不平衡。目前,全省还有104县(市、区、开发区、示范区)没有出台县级改革实施方案,无法开展工程调查、澄清底数、产权界定、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落实管护经费等工作,影响改革的全面推进。

3、改革协调难度大。改革是个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关系复杂,特别是配套政策、资金落实需要开展大量工作,并与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相当一部分地方存在畏难情绪,导致县级改革方案迟迟不能出台,有的虽然出台了,但并非是水利和财政两家联合发文,权威性不够,难于实施。

4、落实管护责任主体难。小型水利工程点多面广类别多,工程属性复杂,投资主体多元,从试点情况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机井等分散工程落实管护责任主体难度较大。

5、足额落实管护经费难度较大。我省大部分地方财政仍属吃放财政,支出压力大,由于缺乏对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的足够重视,财政资金落实到位困难。对公益性工程,虽然试点县承诺列入财政预算,但不能足额到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产权和管理权对群众和社会资本缺乏吸引力,责任主体自筹投入的积极性不高。

 6、地方政府和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有的地方无论是集体组织还是群众,认识仍未到位,对于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参与热情不高。大部分集体经济空虚,村组搞改革的经济基础差、动力不足。有的农村青壮年大多外出打工,农民收入结构发生变化,留守农民改革积极性不高。

 三、下步推进改革工作计划

  1、坚持政府主导抓改革。改革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复杂程度高,必须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督导检查、约谈、通报等多种途径,督促市县政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坚持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县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全力予以推进。

2、狠抓关键点促改革。着力抓好明晰所有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及落实管护经费等环节改革工作,对涉及公共安全、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小型水库、中小河流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的饮水安全等工程,要落实安全责任重点推进。

3、探索创新工程管护模式。小型水利工程类型属性不同,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模式要坚持有利于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有利于小型水利工程长久发挥效益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工程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集约化、专业化、政府购买服务及社会化管理等多种管护模式,分类推进改革。

4、推广试点经验,加强督查指导。一是推广试点经验,全面总结已完成验收工作的国家级和省级改革试点县的经验,“以点带面”、“以点促面”,不断积累和完善改革经验,全面推进全省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进一步加强督导力度,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纳入河南省水利厅重点水利项目联合督导的内容,进行同步督导;同时厅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小组成员责任处室继续加强各地在县级方案出台、领导小组建立以及产权证发放、管护主体确定、管护经费测算标准、管护办法制定等方面的督查指导;三是充分发挥市级作用,一级抓一级,合力推进改革。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和进度通报。

5、完成7个省级试点改革县验收总结工作。在完成对辉县市改革试点验收工作的基础上,抓紧组织开展其余6个省级试点县的验收工作,推广总结试点县的改革经验和做法。

6、组织培训,全面推进。完成7个省试点县改革验收后,年底前举办全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培训班,全面推广试点经验和做法,全力推进全省改革工作。

四、建议

1、建议水利部派出工作组对各省深化小型改革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地方更好地开展改革工作。

2、建议水利部安排资金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进行补助。

 

附:河南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表

 2015.8河南小型水管体制改革进展表.xls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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