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关于申报第六批全省水利系统“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单位”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和水政监察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批全省水利系统“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水利系统符合《考评标准》的水政监察支队、大队(第四、五批被授予“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单位”的支队、大队除外)可以申报。
二、申报程序
省辖市水政监察支队、省直管县(市)水政监察大队、厅直属水政监察支队,自评符合条件的向省水利厅申报;省辖市所属县(市、区)水政监察大队、厅直属有关单位所属水政监察大队自评符合条件的,报上一级初验,符合条件的向省水利厅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主管机关的请示(一份,逐级);
(二)申报单位事迹材料(一份,同时报电子版);
(三)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
(四)省辖市水利(水务)局和厅直属有关单位的初验情况,包括按考核标准进行打分的情况(一份)。
四、申报及验收时间
申报时间截至2015年10月底,省水利厅将于2015年11月组织评比验收。
五、要求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属有关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全省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和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有效方式和方法,认真组织自评和初审。
(二)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严肃认真,严禁弄虚作假,切实通过开展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执法服务质量,为全省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联系人:曹建成 郭广颖
电话:0371-65571270(传真)
Email:ggy@hnsl.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