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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
安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单位:农村水利处

时间:201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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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水务)局:

     现将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15]14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切实重视质量管理工作,严格工程质量过程控制,强化质量监督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将贯彻落实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要充分认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把质量管理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为先的理念,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效益。

    二、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控制

    (一)强化质量管理责任。项目法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负总责,各项目法人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合同有效管理工程质量,要坚持质量终身负责制原则,根据各参建单位职责分工,细化质量管理方案,将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二)强化设计质量管理。设计单位要加强设计力量投入,提升设计质量。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加强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要督促设计单位按专家审查意见,将方案修改到位。对方案设计成果低劣的项目,对设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

   (三)强化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对建设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加强事中控制,旁站监理,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四)强化质量检测管理。推行工程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强制性检测,重点监督、检查水源工程质量,控制井管、滤料等关键部位施工质量,加强水源井成井后水质检测,确保水源水量充沛,水质良好。加大管材质量检测,对进场的每批管材要及时抽检,杜绝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进入饮水安全工程,管道铺设要严格执行供水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和冲洗消毒,确保施工质量,要委托有资质机构对工程的水泥、砂石、钢筋等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五)强化竣工验收工作。要进一步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切实解决完工项目验收管理不到位、验收进度滞后等问题。要加强业务指导,帮助项目法人解决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质量监督检查

    (一)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各项制度建设,改进监督方法,创新管理模式,切实提高监督管理工作的效能。市、县质量监督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监督工作有效到位。

    (二)加强社会监督,实行质量责任主体公示制度,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设置公示牌,公示参建各方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机制、受益农户代表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

(三)加大对质量不合格单位和人员处罚力度,对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整改同时,加大对质量不合格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处罚力度,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与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相结合,及时公开工程质量信息以及质量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提升参建单位质量意识。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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