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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开展2015年度全省水利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监督站

时间:201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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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水利部《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和《河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5年度水利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工作时间安排和检测范围

本次检测工作时间安排在20159月~11月进行,检测范围是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及省管在建工程项目,其中重点是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和河道治理工程。

二、检测工作要求

本次检测工作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检测方案(包括自检、抽检),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施。

(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级组建项目法人的项目全部进行自检。

(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项目法人的项目进行抽检。省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县(市)组建项目法人的项目进行抽检,每县(市)抽检项目不少于1个。省水利厅对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河道治理工程建设任务重的省辖市(省直管县)进行抽检。

(三)市、县自检和抽检不重复进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抽检计划提前通知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本着“不重不漏”的原则拟定自己的检测计划。

(四)自检和抽检工作可与工程完工检测相结合。对于已进行完工检测的项目,检测内容、数量和检测结果满足验收要求的,可不再进行实体质量检测,但项目法人应向负责自检或抽检的单位提交质量检测结果(报告)。

三、主要检测内容

本次检测工作主要对水利工程中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混凝土工程检测内容主要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混凝土受力构件及其它主要构件尺寸及位置,混凝土裂缝及其它缺陷检测,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检验等。

(二)土石方工程检测内容主要包括:土料填筑干密度(压实度)及其它设计指标,石渣(砂砾料)填筑相对密度,干(浆)砌石砌筑质量,砌筑砂浆强度,垫层、反滤层等铺筑质量,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检验等。

(三)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重点核查水库防渗工程的施工单位自检及监理单位跟踪检测(旁站记录)等检测评定资料,发现疑问时可要求项目法人组织专项检测。

(四)金属结构工程检测内容主要包括:焊接质量无损检测,防腐及防火涂层检测,其它设计指标检测等。

(五)外观质量检测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外部尺寸,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大角方正,轮廓线顺直,坡度,高程,外观质量描述等。

四、工作要求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工作进行督查,对建设任务重的的地区进行重点抽查,并对质量问题多发、严重的市(县)和项目挂牌督办,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一)高度重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实体质量专项检测工作,要把本次检测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促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举措,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扎实开展,确保检测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次实体质量检测工作和成果负总责,受托的检测机构对检测结果负直接责任。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检测能力开展质量检测业务,严禁超越其资质等级和检测能力承揽检测任务。检测机构应按照规程规范和合同的要求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数据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质量隐患,应当立即向项目法人、质量监督机构报告;检测报告应当对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作出明确结论;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

(三)认真整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检查稽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工作的通知》(豫水安监[2015]15号)要求,明确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帐,通知并督促项目法人认真整改质量问题。

项目法人应认真填写《2015年度水利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发现问题整改登记表》(附件1)并报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

检测发现的所有质量问题应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为单位汇总填写《2015年度水利工程实体质量自检、抽检发现问题整改汇总表》(附件2),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监督站备案。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汇总全面检查、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认真撰写检查报告(附件3),于20151130日前报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监督站。

联 系 人: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监督站 杜晓晓

联系电话:0371-65571395

    箱:sltzjxjz@hnsl.gov.cn

 

 

附件:12015年度水利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发现问题整改登记表

     22015年度水利工程实体质量自检、抽检发现问题整改汇总表

     32015年度水利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工作报告编写提纲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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