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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学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单位:水政水资源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时间:201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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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奋力开拓依法治水管水新局面,省水利厅决定在全省水利系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学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8月25日-10月25日,2个月时间。
二、活动主题
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提高依法治水能力。
   三、活动对象
  各级水利(水务)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水利法制机构、执法队伍全体人员,重点是水行政执法骨干人员。
  四、学习内容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74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9号);
4、《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
5、《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实施意见》(豫政 〔2011〕62号);
    6、《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168号);
7、《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
  8、《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2〕78号);
    9、《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豫政办〔2015〕42号)
    10、《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和<河南省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4〕86号);
11、《水利部关于全面加强依法治水管水的实施意见》(水政法〔2015〕299号);
   12、《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的实施意见》(豫水政资〔2015〕37号);
 13、本地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其他内容。
  五、活动形式
  (一)研究部署。各单位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管水学习活动工作。
  (二)学习培训。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管水学习教育活动,单位领导班子要集中研讨学习或邀请专家辅导1次以上,执法人员要集中研讨学习或邀请专家辅导2次以上。要组织或参加1次以上的水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培训活动结束后,要采取适当形式组织开展有关知识考试或竞赛活动。
(三)宣传引导。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学习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电子广告屏等各种宣传介质和部门网站出展板、挂标语、发简讯,或积极发挥当地媒体的主流宣传作用,进行广泛深入的舆论宣传,营造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协调落实,并带头参加有关学习活动。要结合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结合当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展情况,相互融合,共同推进,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习月活动期间,省水利厅将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指导。学习活动结束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水务)局要将本单位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学习月活动的情况总结材料(包括文字总结和相关图片等资料),于10月30日之前报省水利厅水政水资源处。该项活动将作为水利系统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举措纳入考评。

  联系人:李轲
    联系电话  65571272,13803825252
    电子邮箱:like@hnsl.gov.cn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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