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表彰2012年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水利(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2012年,在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宣传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水利中心工作,服务水利改革发展大局,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水利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广大水利宣传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河南省水利厅决定,授予郑州市水务局等26个单位“全省水利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靳英等81名同志“全省水利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努力工作,再创佳绩。
全省水利系统宣传工作者,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宣传工作能力和水平,大力营造有利于河南水利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促进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12年全省水利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名单.doc
201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