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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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河南省水利厅编制。报告全文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河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五路10

联系电话:0371—65571452

电子信箱:fwdt@hnsl.gov.cn

:450003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4年,我厅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4〕65号)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及水利部的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作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作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树立廉政勤政形象、建设公正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机关的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好,确保获得人民群众的满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14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我厅及时调整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单位,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处室和具体人,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价和监督机制,做到年初有方案,年中有查,年底有总结。

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一是行政服务大厅是我厅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定窗口,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咨询、受理、分办、答复等事宜。是健全公开信息及时更新和发布协调制度,各处室分别明确了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网民留言和群众来信,定期汇总上报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统计数据是建立了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保密性、合法性、真实性三个方面重点进行审核,确定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确保“公开不保密、保密不公开”。四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廉政建设考核目标,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进行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并作为年度廉政建设考核依据之一,严格进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主动及时积极公开信息。2014年,我厅共发布各类信息9313多条通过网站发布7229条,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7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数135条;行政许可类信息数298条;行政审批信息数200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数2条;安全生产及招投标信息数3338条其它类3180条(水利要闻:158条;工作动态:627条;公告栏:279条;专题类:25条;各处室专栏:2091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数2023条。基本上做到了及时、准确,保障了社会各界对水利政务信息的需求,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们采取的依申请公开形式主要包括网上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范围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各类主体申请自身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法律、法规和水利部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2014年,共接到17条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按要求全部答复。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3件均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1,也是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处置,得到了行政相对人的理解,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厅所有政府信息一律实行免费公开。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信息质量亟待进一步提高。目前信息公开存在“三多三少”的问题,就是公文类信息多,解读性信息少;静态性信息多,有分析、有情况、有建议的信息少;初级信息多,深加工的信息少。二是对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难以把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信息的界定,不是很明确。致使部分信息公开存在不全、不快、不新的现象。三是业务培训不够,不能够全面掌握和领会上级对政府信息总体要求和部署,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工作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等问题。希望省政府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培训交流工作。

(二)改进措施

1.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厅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形式,切实做到“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

2.以服务众为宗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河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作用,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计,及时充实、完善公开内容,便于公众登录、查询、互动,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继续加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强化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3.以提高时效为目的,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作,更好地为水利改革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31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9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52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22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023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7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17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7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3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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