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2014〕12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选聘一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家建立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在水利安全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水利安全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熟悉本行业领域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技术,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的能力;
(三)具有较高的安全专业技术水平,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工作的程序和工作方法,能够独立开展工作,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经常出差和赴施工现场检查的需要,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资深专家除外);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社会声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六)在安全生产方面实际工作经验丰富,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并表彰奖励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入库程序
在职人员应由个人申请,填写《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家申请登记表》(见附件 1),单位统一上报。退休人员需填写《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家申请登记表》(见附件 1),经原工作单位审核后上报。上报申请材料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电子邮箱,经遴选审核后纳入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家库。申报专家每年分2次入库,分别为每年7月30日和12月30日。
三、专家库的使用
安全生产专家主要是接受省站委托,开展以下安全生产工作:
1. 为省管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巡查等提供技术支持。
2. 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开展同类多发事故技术原因分析与对策措施研究工作。
3. 参与水利专业领域安全科技项目及应急预案评审、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专题调研与风险评估。
4. 为安全生产监管和相关标准、规范、规划的制定与修订以及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5. 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方面的。
在省站组织上述安全生产工作时,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的相关费用由省站负责支付。
四、联系方式
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监督站
联系人:王相谦,电 话:0371—65571637
电子邮箱:slzjzwxq@hnsl.gov.cn
附件: 1. 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家申请登记表
2. 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家名单汇总表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