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规划 狠抓落实
切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河南省水利厅副厅长 王铁牛
(2006年元月10日)
同志们: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主要任务,其中第一项任务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十分重视,省委、省政府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列入为群众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保障饮水安全是我们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如何扎扎实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让群众喝上“放心水”,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这次全省水利工作会议,水利厅党组非常重视,让我就“十一五”和明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给大家通报一些情况。下面,我就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十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饮水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对农村饮水解困工作的投入力度。水利厅党组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治水方针,始终把解决农村饮水问题放在水利工作的重要位置。2000-2004年,争取中央国债资金4.2亿元,省级配套3.66亿元,加上市、县政府的配套资金和群众自筹5.05亿元,总投入约12.91亿多元,共建成各类农村饮水工程12.5万多处,使340多万农村人口告别了饮水难。我省的农村饮水解困工作,受到国务院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和表扬。我厅是受到水利部表彰的全国农村饮水解困先进集体。特别是2005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省政府原定三年解决淮河、海河流域污染较重地区的800个村庄120万人的饮水安全目标,在有关市的共同努力下,一年内超额完成任务,共完成投资3.2亿元,新打机井721眼,解决了965个村152.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也成为我省近年来水利工作的亮点之一,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使农民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深受农民朋友的欢迎,被农民群众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三个代表”在农村的具体体现,取得了“小工程,大德政”的政治效果,是我省农村水利工作的一个里程碑。
但是,由于我省人口多,水资源严重短缺,农村供水总体水平较低,尽管农村饮水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饮水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2005年初,按照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的要求,组织开展了以县为单元的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经国家有关部委认定,我省目前有2512.6万农村人口饮用水存在高氟、高砷、苦咸和污染等水质问题,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困扰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无论有多大困难,都要想办法解决群众的饮水问题,绝不能让群众再喝高氟水”;“要增强紧迫感,深入调研,科学论证,提出解决方案,认真加以落实,使群众能喝上‘放心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们的奋斗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水利部更是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为第一任务认真落实。
水利厅党组明确提出,把保障饮水安全作为当前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下决心解决农民群众的饮水不安全问题。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已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成为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紧迫的重要任务,是水利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从政治的高度和全局的角度来认真对待这项工作,把它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认真做好“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统筹安排,全面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去年12月份召开的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及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会议,水利部汪恕诚部长、翟浩辉副部长都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时期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 即“十一五”期间,全国解决1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使农村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人口比例减少1/3。国家发改委农经司高俊才司长提出:“2006年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将把“水、气、路、电”列为国家四项重点任务。水利部把解决饮水安全放在第一位,国家发改委也把它作为第一任务,我们不谋而合,想到一块了。马凯主任要求我们农经司配合好水利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我省“十一五”优先解决对农民生活和身体健康影响较大的800多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基本解决全省的2512.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十一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思路是: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以加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供水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使农民群众可持续地获得安全饮用水。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国家要求各省选择1-2个县作为试点,实行全县整体推进,争取2-3年全部解决,其余项目县将按照集中联片、整乡联村推进的办法进行实施。除国家要求外,“十一五”期间,我省也将选择10—15个示范县,按照集中联片、整乡联村推进的办法,每年搞两个,重点解决。做好“十一五”时期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关键是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认真搞好前期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的规定,对不同类型水质造成饮水不安全的乡、村、人口等基本情况登记造册,统一编号,固化到人,提出“十一五”时期分年度实施规划,并向社会公示,做到公开、公正、透明。要大力推广农民用水户协会参与制,工程设计要在充分征得农民群众同意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选择工程型式,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工程建设标准要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相适应,不要盲目提高标准,超出农民经济承受能力。
二是要实行工程质量终身制。从工程设计、选择施工队伍、设备采购都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施工队伍的选择要采取招标制,对设备材料的供给要实行招标制或政府统一采购。各项工程都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终身负责制。要加大技术培训和新技术推广力度,同时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大力推行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实行全程质量控制。杜绝出现“半拉子”工程和“豆腐渣”工程。
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各市、县(市、区)要按照国债资金管理的要求,建立农村饮水安全资金专账,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大力推行县级报账制,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农村饮水安全是社会公益事业,理应得到各级财政的支持,各地要安排与中央投资相配套的资金,省级安排资金不低于中央要求地方配资的30%,这个省里也已基本同意。同时中央明确提出,各省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的好坏将和国家安排项目计划挂钩,所以这个问题要向主管领导汇报好,充分重视。同时,要加大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审计部门要不定期的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的到位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今年国家将成立由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组成的稽查组,以加大项目审查力度。我们也将和省发改委、监察部门等组成稽查组,不定期地对项目进行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有关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四是加强督导力度。各级在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时,要考虑督促检查制度。今年我省淮河、海河流域污染区项目,从省委、省政府到省直有关部门都成立了督导组,水利厅也抽调25名技术干部成立五个督导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所以,这个项目省、市、县(市、区)也要抽调党性强、业务素质高的同志组成督导组,明确职责,分片包干。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促进度,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保证工程顺利建设。
五是创新运行机制。建设好、管理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并保证其长期发挥效益,是我们工作的重点。结合几年来开展的农村饮水解困工作以及去年启动的饮水安全工作所取得的经验,我们认真总结出了比较切合实际的管理模式。如:组建供水公司、拍卖经营权、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制经营管理、村委会管理、农村供水协会管理等。各地要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建立符合农村新形势的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无论是采取哪种模式,都要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积极推行农民用水协会参与制。建立工程长效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切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达到群众满意。我们已报请省政府出台《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已发给大家,请认真讨论后,及时反馈意见。
六是完善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各地要尽快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对于集中供水工程,加强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对于分散供水工程,分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保证水质达到饮用标准。要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实现信息畅通、资料数据准确及时。
三、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完成2006年度工作目标
国家在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之后,及时将工作重点转向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非常英明的决策。现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大政方针已定,关键是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
按照中央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今年要全面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2006年中央对农村饮水安全的投资要在去年的基础上翻一番,达40亿元。省委、省政府已向全社会公开承诺,2006年解决15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投资,要在全面推行“六制”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全面完成今年建设任务。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任务繁重、面广、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一是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二是要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列入红旗渠精神杯评选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实行目标管理。省与各省辖市、省辖市与县、县与乡、乡与村层层鉴定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
(二)加强指导,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群众饮水安全是水利部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到应有的高度,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从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各方面提供技术服务。
(三)重视水源保护工作。要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紧密依靠当地政府,依法划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饮水工程管护范围,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保护办法。
(四)加强监督,管好用好建设资金。一是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二是要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三是要加大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在实行报账制的同时,还要实行公示制,对工程规模、建设内容、工程量、工程总投资及各分部投资、材料设备价格、国家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等进行公示,增加资金管理和使用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开拓创新,不断改革和完善农村饮水工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针对不同的工程类型和规模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对水窖、水池等微型集雨工程,采取国家补助,农户自建、自有、自管、自用的体制;对以自然村或行政村为单元的小型农村饮水工程,采取国家补助,农户自筹,由受益农户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成立用水协会,实行自主管理;对跨村、跨乡的区域集中供水工程,采取专管机构、受益村和用水户协会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有偿供水,合理收费,促进工程良性运行。应本着先急后缓,哪里积极主动先在哪里安排项目的原则,对那些按要求组建了农民用水户协会的、运行管理形式明确的、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行动好的地方,应优先安排。
在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和今年污染区饮水安全建设实践中,各地积累了一整套经验,概括起来,最有特点的就是:摸清现状,规划建卡,社会公示、群众监督,集中采购,公开招标,专户储存、资金报账,巡回监理和受益农民跟班监督,加强管护,落实管理责任和水价机制,确保农民群众长期受益。这些成功经验,对我们今后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同志们,获得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任务。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需要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需要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特别是广大水利部门干部职工要切实履行水利工作者的职责和责任,进一步认清形势,研究对策,制定政策和措施,扎扎实实做好饮水安全工作。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的目标,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