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创新发展 突出城乡统筹
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2007年2月8日
虞城县位于商丘市东部,黄河故道南侧,豫、鲁、皖三省交界处,全县辖26个乡镇,总面积1558平方公里,总人口109万,其中农村人口101万,占全县总人口的92.7%。由于受地质结构及污染因素影响,全县共有41.5万人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占全县农村人口的41%。自2004年以来,虞城县抓住国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的机遇,精心组织,科学规划,三年来共投入各类资金2420万元,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0处,使8.9万农村人口彻底告别了饮水不安全问题。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我县农村饮水工程点多面广,牵涉部门多,是一项系统工程。为把这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办好、办实,2004年以来,我县在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的同时,还建立健全了工程项目县长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一级落实责任。2006年初,我县进一步加强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力度,在年初全县三级干部大会上,县委、县政府把今年解决饮水安全问题作为全县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管局,建管局设在水务局,项目涉及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项目在实施前,由县建管局、所在乡(镇)政府和受益的村民委员会三方共同签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责任协议书,明确了三方面的义务、责任、权利。
二、科学规划,上下联动,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前期工作
为摸清我县农村饮水现状,县财政拿出28万元专项资金组织骨干力量深入基层,逐乡排查、逐村建卡、逐级汇总,建立了农村饮水不安全花名册,掌握了全县农村饮水不安全的情况。在多次调查、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本着“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我们于2004年底编制完成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在水源有保证、人口较集中的饮水不安全地区尽可能发展集中连片供水工程。在开展前期工作中,我们精心设计,科学论证,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不重复建设。例如:在郑集乡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原计划建水源工程7处,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和实地勘测,最后决定建水源工程4处,仅此一项,就节约资金150万元。节约资金全部用于扩大管网辐射上,提高了工程的规模效益和供水效益。
三、多方筹措资金,增加投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在资金筹集上,首先,我县抓住国家实施财政政策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前提下,积极争取国家资金补助。3年来,我县共争取国家资金1700万元;二是县财政在资金非常紧缺的情况下,按照国家的要求,确保匹配资金足额到位;三是群众筹资部分,受益群众充分参与,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做到公开、公正。3年来全县共筹措资金720万元,确保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正常开展。
四、结合实际,立足长远,以城带乡延伸管网
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上,我们将水源地一律选择在远离污染、场面宽阔、位置较好的地方,为项目村及周边村的长远发展留下了空间;同时,与城镇建设相结合,对城区周边的乡村,利用城市供水设施,采取“县建主网,村建支网,民建户网”的办法,将城市供水网络向城郊农村延伸,实现城乡自来水一体化。我县城郊乡的孙尧、杨道楼等村,利用国家补助资金73.6万元,省、市、县配套资金55.28万元建设供水主管网,群众自筹36.82万元建入户管网,将虞城县第二水厂管网延伸到户,使4603人饮用上了安全、洁净的自来水。
五、强化建后管理,确保工程发挥效益
工程建成后,为克服以往重建轻管的思想,我县结合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目前已制订完成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维修、养护、用水、节水、水费、计收、水源保护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供水站要求达到“六有”标准(有管理房、有管理人员、有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有运行记录、有水价核定和收缴制度、有相关财务资料和技术档案);对规模较小、多户共建的联户联建工程,则积极引导受益农户民主协商,签订管护协议,组建用水协作小组,按表计费,定额供水,超量加价,共同承担维护管理费;对规模较大、跨村的集中式供水工程,由乡(镇)成立了供水公司,在工程产权属国家所有的前提下,采取租赁、承包、拍卖经营水权等多种管理形式,实行有偿供水。
我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形式有五种,一是拍卖。二是个人承包。三是公司化管理。如:郑集乡的供水工程,由乡成立供水公司,村成立用水协会,乡设立供水总站,负责全乡各供水站的监督与管理。四是水务一体化管理。凡是城区管网范围内的农村用水,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由县自来水公司负责抄表到户,按表计量收费。五是鼓励农民自主投资。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如:我县张集镇的藏宏升自筹资金15万元,在本村建自来水供水站,负责该村的生活用水。
在水价核定上,坚持工程能够长期正常运行为原则,先由供水站所在乡镇村干部及用水户代表讨论水价构成,并结合物价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最后由农村用水协会确认较为合理的水价标准。目前,全县水价核定为1.2元-1.4元/方,其中基本水费1.00元/方,折旧费0.1元/方,维修费0.1元/方。在水费征收上,我县采取两种模式,一是采取预存一定的资金,作为水费,半年一抄表,预存资金用不完的用到下半年,预存资金不足的要足额补缴。二是每户一月预收2元作为基础水费,水费大于2元的按水价足额补缴,不足2元的不退。
六、广泛宣传,全面动员,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做好全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我县每年都在工程开始实施前召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动员大会,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召开座谈会和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群众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每户发放一张明白纸,内容包括目前群众的饮水现状、工程建设的意义、工程怎么建设、建设资金如何筹措、建设后如何管理、水费如何计收等。通过宣传,激发了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和支持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解决饮水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工程建设创造了有利的氛围。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方面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先进县(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作为省政府确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个示范县之一,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为进一步把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办实办好,我们将采取更为有利的措施,力争“十一五”期间解决2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确保饮水安全工程健康发展、长久运行,让农民群众长远吃上安全水。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