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水利局发言材料

发布单位:办公室

时间:2008-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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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投入  加快建设
强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2008年4月22日)

    郑州市是一个水源性和水质性缺水并存的地区,根据2005年调查统计,全市农村共有140多万人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占全市农村人口的33%,其中重度饮水不安全人口62万,占全市农村人口的15%。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群众饮水安全问题,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力督导,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2.5亿多元,其中市本级财政投入1.1亿元。去年10月,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现场会在我市中牟召开,省政府领导实地考察后对我市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

    我市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市委、市政府连续三年将其作为向市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列入全市三年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文超、市长赵建才多次深入乡村调研,亲临一线指导。各县(市)区实行责任制,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为责任人,并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做到人员、任务、时间“三落实”。2006年4月1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在完成国家、省下达任务的基础上,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率先解决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2008年前解决62万重度饮水不安全人口,2012年前基本解决全市140万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

    二、高标准规划,做到“三个结合”

    我市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规划先行的原则,在编制完成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上,又编制完成了农村饮水安全区域布局规划。把全市划分为三种类型,即城郊型、平原农村型、山区分散型,并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新农村建设100个示范村、1000个整治村和扶贫开发、压煤村搬迁全部纳入规划之中。按照“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总体要求,根据不同工程类型,确定具体标准。

    在组织规划具体实施时,我们力求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把农村饮水安全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饮水安全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2006年以来,针对农村实际情况,我们提出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做到“三进”、“一排”。“三进”即自来水进院、进厨、进厕,“一排”即有封闭的排水出路。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的农村饮水安全村有30%达到了“三进”、“一排”的标准,我市确定的100个示范村全部达到了“三进”、“一排”的标准。

    二是把农村饮水安全和扶贫开发相结合。我市十分注重老区和贫困地区群众的饮水安全工作,凡是列入国家、省、市贫困村的,都优先安排,提前解决。目前,我市还有贫困村161个,已有64个村解决了群众的吃水问题。新密市袁庄乡扶贫开发小区已搬迁的660户、2650人,全部用上了自来水。

    三是把农村饮水安全与压煤村搬迁相结合。我市西部新密、登封、荥阳三市地下煤炭资源丰富,过去由于无序开采,造成地面沉陷、水系打乱,这一地区的群众房屋裂缝、吃水困难。我市规定压煤村搬迁新建村庄,要把群众饮水安全一同规划,一同实施,一同验收。

    三、加大投入,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克服等、靠、要思想,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投融资方式,初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以民营资本和银行贷款为补充,群众自愿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一是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市委、市政府规定,凡是农村饮水安全资金,需要市财政配套的要足额及时到位,不留缺口。从2006年起,市财政每年拿出3000万元,单独安排解决10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登封市委、市政府从去年开始,设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按照全市农业人口55万人,每位农民100元计算,共计5500万元,列入市级年度财政预算。金水区政府2006、2007两年由区财政拿出1700多万元,用于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07年底已全部实现“村村通自来水”。管城区预计今年将全部解决饮水不安全问题,巩义市、新郑市计划从2008年起三年时间实现“村村通自来水”。

    二是银行贷款投入。我市有关县(市)、区抓住国家农发行政策性贷款的机遇,采用项目打捆、分项实施、财政担保的办法,先后从郑州农发行承贷资金投入农村水利建设。巩义市通过政府财政担保,申请到银行贷款10亿元,目前已到位资金5.07亿元;新郑到位资金9000多万元;新密市到位资金4000多万元,其中部分资金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三是吸引社会间资金投入。为了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有关县(市)区分别出台了一些激励政策。我市大部分集中供水工程,都有企业入股资金。

    四是群众积极筹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引导、宣传,激发了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截至目前,群众共投入资金1500多万元。

    四、规范建设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

    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在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所作的积极探索,受到了水利部和省厅的充分肯定。其中,中牟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县,并率先在全省成立了县级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巩义市、新郑市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重规划、重质量、重规范,是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市。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项目法人主体。截至目前,我市所属六县(市)、区经同级人民政府或编办部门批准,全部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作为项目法人主体,承担起本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的任务。

    二是进一步规范建设程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们大力推行“三卡”、“四制”、“五统一”、“一参与”的建设模式。“三卡”即规划卡、工程卡、验收卡;“四制”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五统一”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招投标,统一施工,统一检查验收;“一参与”即群众参与。

    三是积极推行“四种”管理模式。即:以中牟白沙水厂、登封大冶水厂为主的公司化管理模式;以荥阳市高村乡油坊村,新郑市城关镇官刘庄为主的协会管理模式;以新密市曲梁乡柿园村为主的拍卖经营权模式;以巩义市鲁庄镇王窑村、米河镇汇龙村,新密市苟堂镇九龙咀村为主的个人承包模式。

    2008年,市政府再次把解决20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列为市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目前,郑州市本级财政安排的解决10万人饮水安全资金已经下达,争取国债解决的饮水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待资金下达后投入建设。

    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是构建民生水利的重要环节。我们一定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抓好工程建设,狠抓工程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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